royalkiller 发表于 2014-12-18 23:59 第一个论证貌似有点道理,不过假设存在第一推动力的话,那么很好奇上帝如果能够主观创造事物,那么他作为生 ...如果用圣托马斯的5个观点来推算,上帝是第一推动力,第一动力因,第一存在,最完美和最智慧的存在的话。 所以个人认为单单把上帝划在【生物】里这点是错误的,我们关于什么是生命的定义也只能解释是在几十亿年前的那些单细胞生物开始才算做生命,而之前地球就已经存在了几十亿年,那么自然上帝没有生命结构。 而【宇宙的法则】来自最智慧的存在,最智慧的存在创造了宇宙以及拟定了规则。如果每个存在都需要有一个原因/理由来解释的话,那么宇宙法则存在的原因是因为有人创造了它。就像为什么是狼吃羊而不是羊吃狼一样,因为这是宇宙法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