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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本帖最后由 wugy315 于

作者:wugy315
[i=s] 本帖最后由 wugy315 于 2016-4-20 13:43 编辑 其实,没有那么理想化吧。 你知道连坐吗。抄家灭族的那种。 商鞅发明的。
卫鞅(即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卫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商君书·禁使篇》)[1] 。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跖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秦律》中多次提到“伍”的组织,例如说:“何谓四邻?四邻即伍人谓殹(也)。”凡是大夫以下,“当伍及人”,都应该编入“伍”的户籍,一人犯罪,“当坐伍人”(《秦律·法律答问》)。 这种连坐法不但实行于乡里的居民之中,也实行于军队的行伍之中。《商君书》说“行间之治连以五”(《画策篇》);又说“其战也,五人来(当作“束”)簿为伍,一人羽(当作“逃”)而轻(当作“刭”)其四人”(《境年篇》),说明在作战时,五人编为一伍,登记在名册上,一人逃亡,其他四人就要处罚,这就是在军队里实行连坐法。
上面引的这段文字是百度百科连坐法的词条里面的介绍。 在商鞅思想的指导下,秦的刑法一直很重。 因此有人说“帝秦者商君也,亡秦者亦商君也。 商鞅的法令为什么能够推出去?重刑和连坐有直接关系。 所谓矫枉必须过正(好像是太祖爷说的) 那么,在当今社会,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吗?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历史记载毕竟只是后人记载而已。没有被记载的地方呢,是否真的那么令行禁止和毫无黑暗呢。这是需要质疑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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