陟痕
意思是可以有人不遵守的了

1Ive1 发表于 2012-7-9 12:46

好吧,意思是可以有人不遵守的了。

想问个问题...题目最后说还有第二个人,如果第二个人放弃了谋杀是否说 ...

1、我国刑法定义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是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权是需要活的有机体。人死了就没有生命权了,但只要一口气在就是有生命权的

2、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要件是行为与结果的直接因果关系。

综上,杀死人不算故意杀人,而是破坏尸体罪(?);

如果那时候小E还活着,那么因为是放弃,所以是犯罪中止,于是不构成杀人罪。。(半桶水,错了别怪我==)

于是……貌似不用区分那么细

所以……就直接把她理解为一开始有俩想杀,一个成功了一个放弃了好了。应该不用考虑小E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