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小丫头
我从未想过会离我近一步又突然远去的人

致一个,我从未想过会离我近一步又突然远去的人……

在我小的时候,大概十几岁的时候吧,遇到了那么一个人。他很讨厌,很滑头,刚刚年纪从一位数进化为两位数的我,被那个人用一碗面给收买了。哈哈哈……

也许那个时候,我是喜欢过他的吧。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个讨厌的人,大概也是第一个,喜欢的人吧。我不知道那种喜欢和谈恋爱的那种喜欢一不一样,不过,一天能让我想念超过五次的人,还真的是前所未有。莫名其妙的出现的你,偷偷溜进了我的日记本,成为我最珍贵的记忆,直至十年以后。

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学业关系,也可能是因为年纪渐长,我都没有刻意关注他,只当一件“不可能得到的玩具”,才能抚平心中的悸动。很奇怪吧,在基宅这样的一个活动中,我不写信给过世的爷爷奶奶,却写给了他?因为,人生如戏,这个人,在我以为一辈子不可能再有交集的时候,很戏剧性的,他成了我表了几表的表姐的丈夫!哈哈哈!时隔很多年,我听闻这个消息,心中咯噔一下,然后微笑着,去参加了那次酒席。

新郎和新娘很般配,新娘我从没见过,毕竟表了几表,平日里也不怎么来往。新郎,脸孔也很模糊,我甚至不记得当年那个被我一天思念好几次的人,那个他的名字被我用作所有账号登录密码的人,是不是眼前这个人?都好,反正,我不像小的时候那么喜欢你了。

这是第二次。

第三次的时候,听闻他的消息,是在年夜饭的饭桌上。哪怕表了几表,在老一辈过世之后,我们这些零零碎碎的小辈们好不容易凑成一桌,坐在一起。我看到那个表姐,要不是旁人提醒,我还是认不出这位表姐。她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哦,原来,只不过是过了三四年,我还以为已经过了很多很多年。

姐夫如何?我偷偷问亲戚。

他们趁着表姐带孩子去卫生间的空隙,压低了声音在说,可怜人。

可怜人?这都有孩子了,哪里可怜?听闻他后来辞去了工作,自己做个企,是不是生意不好,没什么钱,买不起车,买不起房?

事实证明,我太天真了。确实是可怜……

那一日,他们夫妻二人,他骑着小毛驴(就是电动车),带着妻子和刚刚一岁的孩子回家路上,遇到酒驾的汽车迎面撞来,整个人摔出去,当场死亡。

当、场、死、亡!

……

哦……我随意应着,再也不敢问。

清明将近,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墓在哪儿,虽然知道我也不会去扫。然而,这个人,竟然就这么一辈子只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了。回头想想,我仿佛还能记得他痞痞的笑容,还有我初见他时,最最讨厌他的心情,还有他用一碗面收买了我的场景,这是我小时候,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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